根据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相关要求和学校《关于做好2021—2022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初评工作的通知》(学工字〔2022〕44号)文件要求,本着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的原则,经学生个人申请、二级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小组评选推荐,学校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核实,学校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,拟定以下33名学生为2021-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初选人员。
政法学院:尹明慧
教育学院:袁 婷
体育学院:张俊杰 何欣怡
文学与传媒学院:熊梦璠 曾紫嫣
外国语学院:杨丹丹 陈晓萱
数学与统计学院:佘纪祥 王妍伊
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:周宇洋 丁立成
计算机工程学院:宋亚琪 韩道琦 肖张平
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:肖迪创 吴一
机械工程学院:石孝兰 韩腾伟
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:王红涛 黄顺顺
食品科学技术学院•化学工程学院:邱继莹、刘梦琦
医学部:卫紫钰 秦悦莹
资源环境与旅游学院:周明闪
经济管理学院:董思源 陈 丽
美术学院:孙成豪 薛建上 陈学晋
音乐与舞蹈学院:李天婵 李慧敏
现在学校范围内进行公示,公示时间为10月17日至10月21日。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,请在公示时间内以电话或邮件形式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。学校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核查,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评定资格。
投诉电话:0710-3590016
投诉邮箱:550201868@qq.com
联系人:虞老师
学工处
2022年10月17日